方太初並不是一個老學究,這樣大氣磅礡的名字容易引起誤會。
實際上太初是一個女孩子,而且是個美麗的女孩子,我認識她時她十七歲,大學一
年級學生,是我低班同學。
她有一個乳名,叫小玫瑰,呵小玫瑰比較適合她,洋同學都喜歡叫她玫瑰,而她本
人,我應該怎樣形容她呢,她本人就似一朵半透明、初初含苞欲放的粉紅色玫瑰花。
除了長得美,她是一個溫柔隨和的人,性格很完美,功課也好,樂意幫助人,最主
要的是,她非常有理智,辦事一絲不亂,紋路清楚,男女老幼,沒有不喜歡她的。
她在紐約出生,但不喜歡紐約這地方。她說她有鄉下人的本質,不好大城市,因此
隨父親搬到加州聖荷西讀大學,我便結識了她。
在新生會上,我請教她的芳名。
她說:「我沒有英文名,中文名叫方太初。」
「呵,這麼特別的名字。」
她微笑,「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我祖父是基督徒。」
她這麼美,卻一點沒有驕矜之色,我馬上喜歡了她。
我說:「我叫周棠華,建築系五年級學生。」
她側側頭,「我大舅舅也是建築師,在香港有公司。」
「香港的建築師都很發財。」我說。
她哈哈地笑,「你們男人就掛著發財。」神情嬌慵。
她穿一條紫紅色皮牛仔褲,一件絲絨線織的七彩毛衣,時下大學最流行的那種服飾,
臉上一點化妝也沒有。
太初的長髮挽在腦後,隨便用橡筋束住,氣質之佳,無以名之,百分之一百的藝術
家,不愧是美術系的高材生。
她約會男朋友很多,但私生活並不濫,男孩子不但喜歡她,也尊重她,這是最重要
的。
聖何西的氣候好,適宜外出寫生,我有一輛開起來轟隆轟隆的七手舊車,有空便約
她出去兜風。
她不一定有空,我得排隊輪她的時間,但誰會介意呢,等她是值得的。
我與她說過,紐約是發展藝術的好地方。
她更正我道:「紐約是藝術家揚名的好地方。」
隨即她又說:「有些人愛出名,有些人不愛。」
她還那麼年輕,但說話頭頭是道。許多美貌女子活在一團霧中,以為眼睛鼻子長得
稍佳,便可以一輩子無往而不利。
方太初卻十分精明,她將自己生活打理得很好,所以跟她略熟之後,會覺得她外表
像玫瑰,而內心像一棵樹。
太初的畫是前拉菲爾派,並沒有什麼風格,技巧是一流的,但在彩色攝影發明之後,
這種畫毫無價值可言。
她說:「我個人的享受,我喜歡這種畫。」
開頭我並沒有興起追求她的意思,與其他的男生展開爭奪是很浪費時間的,我的功
課那麼緊張,實在沒有可能做這一類事——
建築系第一年收百餘個學生,六年直升畢業的只十來個人。長期流落異鄉的滋味有
什麼好受,我想返家。
是太初先接近我的,漸漸我在圖書館及啤酒館常常遇見她。
太初總是拋下其他人來與我攀談,我再笨也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不由得受寵若驚,
感動之餘,輕而易舉地愛上了她。
相信我,愛上太初並不是太難的事。
一個人愛上另外一個人的因素是很多的,太初具有許多優點,她甚至連一般女孩子
的小性子都難得使一次,略為發起小脾氣來,像撒嬌,很少叫我下不了台。
許是因為聖荷西的原因吧,在簡單純樸的地方,人們也變得簡單純樸起來,我們的
感情進展得細水長流,愉快明媚。這樣的戀愛,簡直是享受,有否羨煞旁人我不知道,
但我一生中,心情從未像此刻這麼愉快。
太初實在太可愛。
復活節我們到黃石公園露營,開心了一個星期。這傢伙,文的她行,武的她也能,
我們在茫茫野地中生火煮咖啡炒雞蛋,在冰涼的溪水中洗澡洗頭髮,夜間躺在睡袋中仰
看滿天的星斗。
神仙還不及我們快活,神仙有什麼好?
太初很少說到她家的事,認識她近一年,我知道她的父母已經離婚,她跟父親住。
方老先生(其實也不算老,四十八歲)經濟情形並不算太好,在一間銀行做了二十多年
也未見升職,可是他也並不辭職,不知為什麼,他老給我一種潦倒的感覺,我與他吃過
兩次飯,他喜歡喝酒,在美國一般人能喝到什麼好酒?老抱著一瓶三星白蘭地。身上的
西裝很皺,領帶歪歪,一看就知道他已經放棄了,精神萎靡。
因太初的緣故,我對他很溫和。
太初愛她的父親,也容忍她的父親。
方老唯一的生機,就是太初。兩人相依為命,怕已經長遠。
我問太初,「你母親為何離開他?」
「她嫌他窮。」太初氣鼓鼓地說。
恐怕沒有這樣簡單吧,我莞爾。但凡像方協文這樣的丈夫,多數願意相信妻子離開
他,是因為他窮。
因貪慕虛榮是女人最大的毛病,不得世人同情,於是他勝利了。
我沒出聲,太初愛她的父親,我呢,我總得愛屋及烏。
太初十八歲生日那天,我將父親送我的金錶轉送於她。
她不肯接受,說太名貴,且我留著有紀念價值。
我說:「買別的禮物,我亦買得起,什麼胸針項鏈戒指之類,但街上買得回來的東
西,未免輕率,如你不肯收下這個金錶,那我就難過得很了。」
她馬上把金錶繫在腰上,我覺得咱倆有「大事已定」的預兆。
太初說:「來,幫我到郵局去,將這個包裹退回去。」
「什麼包裹?這麼大包。」
她不響。
我看包裹紙,一邊念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黃玫瑰,香港落陽道三號。」我問:
「誰?」
太初不答。
「為什麼要退回去?」
太初不響。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我笑問,「喂,方太初,說話呀。」
她歎口氣,細細聲說:「這個人嘛,就是我那母親。」
「你母親?叫黃玫瑰?呵,我明白了,所以你叫小玫瑰!是這樣的緣故嗎?」
太初抱起包裹。
「你一點好奇心都沒有?」我問,「打開看看。」
「爸爸叫我立刻退回去。」她說。
「又不是潘多拉的箱子,」我說,「既然是你母親寄來的,至少打開來看看。」
「過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東西來,爸都叫我退回去,我從沒看過。」
「隨你。上代的恩怨不該留到下一代。」我替她捧起包裹。
她猶豫。
「也好,」她說,「你幫我拆開看看。」
我七手八腳拆開,盒子裡是一件長長的白紗衣,我抖開一看,兩人都呆住。
太初歎道:「衣裳竟可以做到這種地步,這簡直是一件藝術品。」
盒子中尚配著一雙粉紅色緞鞋。
「是不是你的號碼?」我問。
「五號,正是,她怎麼曉得的?」
「看看,這裡還有一封信,寫給你。」
太初忍不住,拆開來看,是一張美麗的生日卡,裡面密密麻麻地寫著字。
太初一邊看一邊嘴裡默默地念,我坐在一邊觀察她的神情,這張卡片寫得很多,她
的雙眼漸漸紅了,終於她放下那封信,將頭靠在椅背上,呆呆看著天花板。
她低聲說道:「棠哥哥,讓我試試那件裙子。」
我把裙子交給她。
她到房間去換了衣服出來。
我「嘩」地一聲。她恍然凌波仙子一般,紗衣是柔軟的,細細的腰,低胸,領口一
連串皺折,半透明料子上,另有一點點白色的芝麻點。
「太好看了。」我驚歎。
她踏上高跟鞋,轉一個圈,「這麼漂亮裙子,穿到什麼地方去?去白宮吃飯也不必
這樣打扮。」
「你母親很愛你。」我說。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買件漂亮的裙子寄來就算愛我?過去十年,她在什麼地
方?」
「我喜歡這件衣服,我們搭飛機到紐約去吃飯,別浪費這裙子。」
太初笑,「別烏攪,」她說,「我把它脫下退回去。」
我看看裙子上的牌子:妮娜莉茲。「你母親很有錢?」
「並不見得,」太初說,「我外公並不是什麼船王,爸說她很虛榮,一輩子的精力
都花在吃喝玩樂上。」
我攤攤手,「那他為什麼娶她呢?是被她騙嗎?」
太初將衣服折好,放回盒子裡,一邊說:「你少諷刺我們。」
我說:「她嫁你父親多久?」
「十年。從二十一到三十歲。」
「一個女人最好的日子,」我說,「即使你父親是被騙,也很值得。我可以肯定你
母親是一個美婦人,因為你長得不像你父親。」
太初很懊惱,「你像其他的人一樣,都不喜歡我爸。」
「太初,那畢竟是上一代的事了,若果我是你,為禮貌起見,也該寫一封回信。」
她不響。
「你不知道她的事,不外是從你父親處得來的資料,我覺得離婚是雙方的事,跳探
戈需要兩個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太初說:「清官也判不了這樣的事。」
「她還是你母親。」我說。
太初發嗔,「你這個人,死活要理人家的家事。」
「人家?」我不以為然,「這不是人家,她將來是我的岳母。」
「岳母?誰答應嫁你?」她笑,「走罷,郵局下午休息。」
「是,遵命,我可陞官了,觀音兵現在升做觀音將軍。」
「你好囉嗦。」她推我。
畢業後我倆就訂婚了。
我向太初求婚那日,她問我,「你考慮清楚了?外頭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樂意
戴你的戒指。」
「你也考慮清楚了?」我問,「以你這麼漂亮的女孩子——」
「呵,廢話,」她笑說,「外頭有些什麼貨色,我早就知道。」
「呵,我是垃圾堆中最好的一個?」我激一激她。
她歎一口氣,「我不知道啊,但是我年紀已經老大了,不嫁還待幾時?」
「太初,」我搖頭,「我真服了你,連說話都不夠你說。」
她凝視我,「你會照顧我、愛護我,是不是?」
「我若沒有那樣打算,何必開口向你求婚呢?」
「說得也是,」她微笑,「老壽星原本不必找砒霜吃。」
「你父母會不會喜歡我?」她忽然又問。
「不會不會,他們會如歹毒的皇后待白雪公主般待你,你若害怕,不如不嫁。」
「我若祈望自你處得到一點安慰,簡直是癡心妄想。」她白了我一眼。
爸媽自然是喜歡太初的。
他們的信中表露了無限歡欣之情,對太初的美貌非常詫異,他們寫:「什麼——我
們未來的媳婦簡直比最美麗的女明星還長得好,怎麼會有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普通生活
照片還這麼突出,真人想必更為美麗……」
太初看了信笑,「見了真人,他們必然大大失望。」
我端詳太初,「中國人很奇怪,他們審美眼光是依照西洋標準而行的,大眼睛小嘴
巴高鼻子白皮膚的便算美,你倒恰恰合這些標準,但外國女郎誰沒有這樣的條件?所以
你被埋沒了這些年,回香港罷,保證滿街有人向你搭訕的。」
「我才不回香港,」她笑,「爸說那地方最罪惡不過。」
岳丈大人灌輸給女兒的常識真是驚人,驚人的偏見。
我欲糾正他,又怕太初不高興——「你跟其他的人一樣,都不喜歡我父親。」所以
三緘其口。
香港是一個很可愛的地方,將來我是要回去的,這些事慢慢再與太初爭論不遲。她
是一個非常純真的女子,容易說話。
父母完全同意我們的婚事,父親因生意忙,不能來參加我們訂婚,寄了兩張來回飛
機票來,叫我們返家一次。
太初很猶豫,因她尚未畢業,假期很短,又怕她父親不讓她走這一趟。
我說得很明白,我決不做她不悅的事情,倘若她不回去,我也不回去。
她感動了,真是個好女孩子。
方老先生捧著劣質白蘭地的杯子,沉吟半晌,不作答。
太初懇切地看著她父親那張失意潦倒的臉。老實說,我絕對被太初感動,因此也對
方老刮目相看,一個男人若得到他女兒大量的愛,他就不是一個簡單的父親,他必然有
他可取之處的。
他緩緩地說:「你跟棠華去吧,你快做他家的人,自然要聽他們的話,他們疼你才
會邀你回去。」
我很高興。
「棠華,」他苦澀地說,「你要好好地照顧我這個女兒。」
「爸,」太初說,「你這什麼話呢?我們去兩個星期就回來的,我才不要離開你。」
她過去摟著父親的肩膀。
方老的眼睛潤濕了,他說:「是,我真有個好女兒。」
太初說:「爸,棠哥哥說過的,若果我不回香港,他也不回去。」
「呵,」岳丈大人又說,「我還有個好女婿。」
太初說:「爸,你好好保重身體。」
「我曉得,我又不是孩子。」他撫著太初的長髮,「你自己當心,說話之前看看棠
華面色,香港不比聖荷西,太率直人家見怪的。」
「是,爸爸。」
我好性子地賠笑。方老先生恐怕就是個一事無成的失敗者,徹底地失敗倒也好,偏
偏他又成功過一次,娶了個非凡的妻子,而她在與他共度十年的光陰後離開他,使他以
後的日子過得像殭屍般。
可憐的男子。
然而即使如此,他還不至於自私到不給予女兒自由,我非常感激他。
我們獲得他同意後,心頭放下一塊大石,我與他之間有了新諒解。
「爸,」我說,「你也要好好地照顧自己。」
他露出一絲笑容,說道:「棠華,很好,你很好。」
太初後來跟我說:她一見她父親那個落魄樣,就忍不住恨她的母親了。
身為他們的女兒,她那樣說是對的。可是一個女人不能因那個男人可憐而陪他一生,
她可憐他,誰可憐她?
太初不會明白這一點,對於她,方協文再淪落再不爭氣,也還是她鍾愛的父親。我
愛太初,也愛她這點癡情。
太初左眼角下有一顆小小的疤痕,這是她整張臉上唯一的缺憾美,像一粒麻子。跟
她說話的時候,我習慣指一指那顆白斑。
她說:「這從前是一顆痣。」
「從前是一顆痣?現在怎麼沒有了?」我詫異地問。
「爸說是淚痣,淚痣不是好現象,故此找醫生褪掉了。」
真迷信。
我說:「假如是痣,迷死好多人,」我吐吐舌頭,「幸虧褪掉了它。」
太初說:「你的真面目在訂婚後益發露出來了,真不知道是否該嫁你。」
「你不會找到一個比我更好的男人,我對你是忠貞不二的。」我馬上反駁。
我們回到香港,母親見了太初,眉開眼笑,「真人比照片還好看。」她頻頻說。據
說老年人喜歡漂亮的媳婦。果然,太初被讚得難為情,只是喜氣洋洋地笑。
我們就住在父母家中,太初真是合作,天天一早起身,幫母親打點家事,又陪她去
買菜。多年來母親都習慣進菜市場,太初對於泥濘的街市深表興趣,母親無端得了個好
伴,樂得飛飛的。
父親跟親戚說:「這個女孩子,簡直完美得找不到缺點,相貌好還是其次,性格才
善良溫馴呢,真是咱們福氣。」他不知道太初很有點牛脾氣,她是那種一生只發三次脾
氣的女人,一發不可收拾,所以我最怕她。
果然不出所料,她不喜歡香港。很小的時候,她來過一次,然而沒有記憶。現在舊
地重臨,只覺地方狹小,人頭湧湧,完全是一種兵荒馬亂的感覺。星期日中午的廣東茶
樓,尤其使她不解——「這麼多人擠在那裡付鈔票等吃東西。」她笑。
我對她呵護備至,她如孩子般純真率直,母親待她如珠如寶,所以她這幾天假期過
得非常愉快,又吃得多,我恐嚇她,叫她當心變成一個小胖子。
一直都很好,直到一個上午。
當時太初照例陪母親到小菜場去,父親在公司,家中只有我與老傭人。
我剛起床,在那裡喂金魚,電話鈴響了。
我去接聽。
那邊是一個男人的聲音,略為焦急,卻不失彬彬有禮。他問:「請問府上有否一位
方太初小姐?」
因為態度實在太好了,所以我答:「有的,她是我未婚妻,請問找她有什麼事?她
此刻不在家。」
「哦,你是周棠華君?」
「是,」我很奇怪,「哪一位?」
「恕我叫你名字,棠華,我是小玫瑰的舅舅黃振華。」
「哦,舅舅。」我出乎意料之外,頗為高興。
「舅舅,」他哈哈地笑,「叫得好。」
黃振華說:「棠華,小玫瑰糊塗,你也陪著她糊塗?俗雲見舅如見娘,你們倆偷偷
訂了婚不告訴我們黃家已是一樁罪,來到香港居然若無其事過門不入,又是一樁罪,」
他哈哈笑,「你還不滾出來見見娘舅?」
他是那麼爽朗、愉快、乾脆,自有一股魅力,令我立刻賠笑道:「舅舅,這真是—
—」
「將功贖罪,還不將我地址電話寫下?今夜八點,我車子到府上來接令尊令堂一起
吃頓飯,請他們千萬撥時間給我,通知得匆忙,要請他們加倍原諒。」
「是。」
「你這小子——」他忽然歎一口氣。
「對不起,舅舅。」我有點惶然。
「我明白你的處境,這自然不是你的主意,方協文自然將黃家的人形容得十惡不赦,
生人勿近,你耳濡目染,當然站在他們那一邊。告訴你,沒那種事,你不看僧面也看佛
面,今天晚上見。」
「是。」我又說。
他擱了電話。
啊,這就是太初的大舅舅?但聽聲音,如見其人,完全一副長袖善舞,八面玲瓏的
樣子,把每個人都能應付得密不通風,哄得舒服熨帖。這樣的人才,在香港生活得如魚
得水,是必然的事。我嚮往一瞻他的風采。
太初與母親回來,我把她拉到一角,告訴她這件事。
太初張大了嘴,「他們怎麼知道我來了香港?」
「紙包不住火,」我擠擠眼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太初說道:「我不去,我不要見到黃家的人。」
她又說:「你不是不知道我與母親他們一家人沒有來往,你是怎麼答應他邀請的?」
她惱怒。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他的聲音具一種魔力,我乖乖地一連串地說是是是。」
太初既好氣又好笑,「你呀,你比我還沒有用。」
「基本上我覺得外甥女與未見面的舅舅反目成仇是一件荒謬的事,你身體內流著黃
家一半的血液,既然避不過他們,索性去見一見他們也好。」
「我不要見到母親。」她輕輕聲說。我歎口氣,「真傻。」
「你跟黃振華說,我不要見到母親。」她倔強地說。
「好好,我同他說。」我拍著她的肩膀。
太初擁抱著我,「呵,棠哥哥,你如果娶別人,就不會有這種為難之處了。」
「這算什麼話?」我喃喃說,「到這種地步了,叫我上哪兒找別人去?」
太初破涕為笑。
我馬上撥電話到黃振華建築工程事務所。我向他說明,太初不願見到母親。
我說:「心理上她有障礙,讓她先見了舅舅舅母比較好。」
「說得也是,」黃振華沉吟一下,「好,一定照辦。對了,聽說你這小子念的也是
建築。」
「是。」我答。
「不要再回到窮鄉僻壤去了,留下來吧,」他非常誠懇,「我們慢慢再談這個問題,
今天晚上見。」
不知道為什麼,我再一次被他感動,如果別人說這樣俗不可耐的話,我頭一個反感,
可是自他嘴巴中說出來,又不同味道。
我跟母親說到今夜的宴會,她大大詫異,「太初的舅舅是黃振華?這黃某是大名鼎
鼎的一個人,連我這種足不出戶的老太婆都曉得。他是兩局裡的議員,什麼大學裡的名
譽校董。」
「是嗎?」我笑了,「你們倆老是否要按品大妝見客?」
黃振華的車子來得非常準時。司機上來按鈴,我們四口子下得樓來,但見一個風度
翩翩的中年人站在一輛黑色的賓利房車旁,見到我們立刻迎上來。
「周先生周太太,」他緊緊與我爹握手,「這一定是棠華了——」一邊又跟我打招
呼。
他將太初自我背後拉出來,「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擁在懷裡。
一連串的大動作看得我們眼睛花。這個人,我想,他要是有機會在大觀園裡,也就
是另一個王熙鳳。
敷衍客套完畢,大伙上了車子,車內先坐著一位太太,約四十來歲,雍容清雅,向
我們不卑不亢地打招呼。
這一定是黃太太了,我喝一聲彩,比起她來,黃振華活脫脫變成一個滿身油俗的商
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麼,一雙眼睛含笑地向我望來,我頓時臉紅。
太初緊緊靠在我身邊,握著我的手。
一路上黃振華那客套捧場之辭流水滔滔似地自他口中傾囊而出,我聽得呆了,與太
初面面相覷,但很明顯,我們家那兩老簡直與黃振華有相見恨晚的感覺,非常投機。
我偷偷向黃太太看一眼,她頑皮地向我們眨眨眼,我與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說:「我喜歡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請客的地方金碧輝煌,是吃中菜的好去處。
我到這個時候才看清楚黃振華的長相。他非常英俊,頭髮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
一種威嚴,身材保養得極佳,顯然是經常運動的結果。他精力充沛,熱情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地與我們談我們熟悉與喜歡的題材,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
際人材,風趣得恰到好處,談笑風生,對任何事都瞭如指掌,如財經、政治、藝術、各
地名勝,什麼白蘭地最醇,哪種唱機最原聲,遊艇多大最適宜,諸如此類。
我自然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活在我們這樣的社會中,光有學問是不管用的,清高
得不可攀地步,於大眾有什麼益處?黃振華才是社會的棟樑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黃太太真是風流人物,長長的頭髮挽一個低髻,耳上配精緻的鑽
飾,臉上的化妝濃淡得宜,態度溫柔可親。
她輕輕為我們布菜,「多吃一點竹筍燉雞,味很鮮。」
或是,「他真吵,別去理他,你們管你們喝湯。」「他」指的自然是黃振華。
菜實在美味,我從沒吃過那麼好的中國菜。酒也好,從不知有那麼香的白蘭地,我
頗有樂不思蜀的感覺——不想回美國小鎮的窮鄉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灘處,
譬如說,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過靜寂的生活,閒時跟黃振華這樣的親友出來熱鬧
喧嘩吃喝,豈不是妙得很。
到最後,黃振華送我一隻手錶作見面禮,我大方地戴上了。
太初也喝了一點酒,精神比較鬆弛,她一張臉紅撲撲地,益發像朵玫瑰花。
黃振華說:「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兒都那麼大了,眨眼間的事而已。」
黃太太端詳太初,她說:「像是像,可是……」她側側頭,「並不是一個模子的,
太初是她自己。」
太初十分高興。
「可是,」黃太太指指太初眼角,「你那顆痣呢?」
太初答:「因是眼淚痣,故此除掉了。」
黃太太若有所思,點點頭。
散席走到門口,黃振華遇到朋友。
他跟人家說:「你記得小玫瑰?家敏,你瞧,她長那麼大了,訂了婚了。」
那個叫「家敏」的男人抱著一個小孩,聞言朝太初看來,眼睛就定在太初身上不動
了。
他身邊尚有三四個粉妝玉琢的孩子,可愛無比。他說:「傭人請假,老婆與我只好
帶孩子出來吃飯。振華,你替我約個日子,我們一家請小玫瑰。」
「好好,」黃振華一半是酒意,另一半是興奮,「棠華,這事你去安排了,我們原
班人馬。」
黃太太勸,「別站在門口了,改天再聚吧。」黃振華又再度擁抱太初,之後總算放
走我們了。
我累極。
太初則駭笑,「我怎麼會有那樣的一個舅舅?」
我說:「香港的人傑。」
「他們真有錢,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剛才一頓飯吃掉了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
簡直是我一學期的開銷。」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這樣富有啊。」
「別理他們,」我笑,「也許你舅舅剛打劫了銀行。」
「還要吃下去?我怕肚子受不了。」太初說,「下一頓飯我不去了。」
我倒認為這種宴會蠻有趣的,增加點見聞沒有什麼不妥,我想我血液中屬香港的遺
傳因子已經發作了。
太初說:「舅舅已是這樣,我母親不知是個如何不堪的人物,定是那種張了嘴合不
攏如錄音機般不斷說話的女人。」
「你不欣賞黃振華?我是欣賞的。」
「嘿,」太初說,「還有他的朋友,盯著我看,彷彿我頭上長出了角。」
「你長得漂亮嘛。」
「太沒禮貌。」
「顧及禮貌便大失眼福,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太初啐我,「你與我舅舅兩人簡直可以搭檔唱相聲。」
「人家可是都記得你呢,」我說,「小玫瑰的確非同凡響。」
「我可不記得人家。」她說。
「你不想見你母親?」我問。
「不想。」
「真不想?」我問。
「真討厭,你拷問我還是怎麼地?」她反問我。
第二天,黃振華約了我出去詳談,在他辦公室裡,他跟我坦白地說,希望我留下來,
也希望太初留下來。
我也很坦白,明人眼前不打暗話。我說:「可是太初的父親很寂寞,而你們這兒……
又不愁不熱鬧。」
「你怎麼知道小玫瑰的母親不寂寞?」黃振華反問。
「我想當然而已。」我說。
「她很想念小玫瑰。」黃振華說。
我心想,那麼想念她,何苦當年撇下她。
黃振華微笑,「我知道你想什麼,當年她撇下小玫瑰,實有不得已的苦衷,是一個
動人的故事,你或許不相信,但我妹妹並不像我,她是個至情至性的人,而我在感情上
也並沒有她那麼偉大。事實在感情上,我是失敗者,我妻子曾經一度離開我,經過九牛
二虎之力復合,天天待候她眼睛鼻子做人,不知有多痛苦。」
他真沒把我當外人。
「你會喜歡你岳母,」黃振華說,「她是一個十分美麗的女人。」
我心又想:四十歲的女人,再美也是老太婆一名,能夠拋下稚齡女兒不理的女人,
美極有限。在感情方面,我絕對站在太初這一邊,於情理方面,我則贊成太初見一見她
的母親。
我說:「我與太初是要回美國的。」
黃振華沉默。
「你很久沒有見過我岳父了吧?」我說,「他很潦倒,我相信我們應該給予他最偉
大的同情。」
黃振華說:「我完全反對,從頭到尾,我對方協文這人有濃厚的偏見,所以我不便
開口。這樣吧,我能否請求你們延長留港的時間?」
「我與太初商量,」我說。
黃振華詫異,「棠華,你對太初真好,事事以她為重,我自問就辦不到,難怪我太
太說我一點不懂得愛情。」
「愛情不是學問,不用學習,」我微笑,「若果愛一個人,發自內心,難以遮掩,
自然而然以她為重,這是種本能,不費吹灰之力。」
黃振華一呆,歎了口氣。
隔一會兒他說:「我想你知道一下她的近況。」
「好,請說,我會轉告太初。」
「她五年前又再婚了。」
我心想:有什麼稀奇,她那樣的女人。
「丈夫是羅德慶爵士,年齡比我略大,但與她很相配,生活也很美滿。我們這一代
很幸運,健康與外貌都比實際年齡為輕,見了你岳母,你恐怕不相信她能做你的岳母。」
臉上多刷幾層粉,充年輕也是有的。
「歷年來她寄給小玫瑰的信件包裹不計其數,全數被退了回來,相信你也知道。」
幾件漂亮衣裳就頂得過母愛?
黃振華笑:「你這小子,你在頻頻腹誹你岳母是不是?」
我臉紅,什麼都瞞不過這個八面玲瓏的人。
他說:「回香港來結婚,你周家只有你一個兒子。咱們周黃兩府大事慶祝一下,多
麼熱鬧。」
我說:「我岳父會覺得被冷落,他也就這麼一個女兒。」
「好,」黃振華拍我的肩膀,「周棠華,你是個有性格有宗旨的男人,小玫瑰眼光
比她母親好。」
他仍然對我岳父有偏見。
這整件事我是局外人,我很清楚其中的矛盾。黃振華無論在才智學問方面,都是一
流人物,我岳父是個遲鈍的老實人,兩人的資質相差甚遠,可憐的岳父,他一生最大的
不幸,便是認識了他的妻子,如果他娶的是與他一般安分守己的平凡女子,他早已享盡
天倫之樂。
「現在羅爵士請你們到他家去吃飯,去與不去,你們隨便。」
我沉吟半響,「我們去。」我一直認為太初沒理由不見母親。
「那麼今晚八點有車子來接你們。」他說。
「我盡量說服太初。」我說。
太初很不高興,她埋怨我在這種事上往往自作主張。
我賠笑道:「你舅舅還說我事事以你為重呢。」
「又一大堆人,又一大堆菜。」她輕輕說。
「那一大堆人都是你至親骨肉,有我在,也有你喜歡的舅母。」
她拍拍胸口,「大舅母真是我的定心丸。」
說得一點也沒錯。黃太太非常認真,補了一個電話:與太初說了一陣話,叫她安心
赴宴。
太初仍然不安。她說她心中根本沒有母親這個人,「母親」對她來說,只是名義上
的事兒而已。
但是好奇心熾熱的太初,已有十多年沒見過母親,故此還是決定赴宴。
「——她嫁了別人。」太初感喟,「羅德慶是什麼人呢?一個有錢的老男人吧,可
供她揮霍的,而我父親沒有鈔票。她還有什麼資格做我母親呢?」
我結好領帶,「可幸你不必靠她生活。」
太初微笑,「可幸我在感情生活上也不必靠她,我有你,也有爸爸。」
「她是個寂寞的女人,」我承認黃振華的看法,「不被倚賴的人,真是寂寞的人。」
黃振華的車子把我們接到石澳。
太初詫異地問:「這也是香港?多麼不同啊。」
黃太太說:「這裡比法屬利維拉還漂亮。」
太初說:「我從沒去過歐洲。」
黃太大有一絲詫異,隨即微笑,「歐洲其實早已被游俗了。」
我說:「將來我與太初去那裡度蜜月。太初,是不是?」
太初甜甜地朝我笑。
黃振華不悅說:「你母親有所別墅『碧藍海角』,而你居然沒去過利維拉。」
太初即刻說:「她的,是她的,我管我。」
黃振華笑著咆哮,「你們這兩個傢伙,少在我面前對答如流。」
我倆握著手大笑,氣氛頓時鬆弛下來。
羅宅是一所白色的平房,正是我心目中的房子。
大門內全是影樹,紅花落在青石板的小路上,黃色碎葉紛紛如細雨。
網球場、腰子型泳池,四隻黑色格力狗向我們迎上來。
太初輕輕非議,「香港有一家人八口一張床,她做過些什麼,配有如此排場?」
「噓——」我說。
黃太太惻側頭,向我微笑,她永遠洞悉一切。
黃振華與主人寒暄。
羅爵士穿一套深色燈芯絨西裝,頭髮全白,雙目炯炯有神,額角長著壽斑,約有六
十出頭了,雍容華貴,姿態比黃振華高出數段。他含蓄得恰到好處,非常客氣,但並不
與任何人過分接近。
太初很直率地問:「我『母親』呢?」
羅爵士對太初自然是另眼相看的,溫柔地答:「親愛的,你母親因要見你,非常緊
張,不知道該穿什麼衣服,她立即就出來。」
太初輕輕冷笑一聲。
我們坐在美輪美奐客廳中,喝上好的中國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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