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覺得人類是很脆弱的動物,別的動物都有皮、毛、角或鱗、甲、殼……的保護,只
有人沒有,一層薄薄的皮膚裹著血肉之軀,實在是單薄極了。但是,人的生命力卻那麼強
韌!千方百計想死,這個死亡之門,我硬是擠不進去。生命真奇怪,自己一點主權都沒有!
既沒有主權決定自己要不要「生」,又沒有主權決定自己要不要「死」!父母操「生」的
權,老天操「死」的權。或者,連「生」的權,也是老天操縱的吧!如果我不和麒麟結伴而
來,說不定已被母親「處理」掉了!我卻偏偏是雙胞胎!注定要來到這人間,挨過種種劫
難!連「逃」都不許我「逃」!人生,不是太悲慘了嗎?
當我又被「救活」以後,我快要讓父母發瘋了!三年裡兩度求死,簡直是不可思議!我
自己也快發瘋了,生既無歡,死而何憾?為何求生不得,求死也無門呢!在我們大家都激動
悲憤中,我和老師的戀情也曝光了!
那真是一場驚天動地的大震動。當母親知道我居然被一個四十幾歲的老師所「迷惑」之
後,她的憤怒像一座大火山,迸發出最強烈的火焰,把我和老師全都捲入火舌之中,幾乎燒
成灰燼。母親把所有的責任,都歸之於老師。我的落榜,我的厭世,我的自殺,我的悲
觀……都是這位老師一手造成!可憐的老師,他比我大了二十幾歲,已經是「罪該萬死」!
他實在沒有絲毫的立場和力量來為他自己辯護!他也不敢辯護,生怕保護了自己,就會傷害
到我!我們的愛情,到這時急轉直下,再也無法保密,已經鬧得全天下皆知。我惶然失措之
余,告訴母親,我大學也不要念了,就當我死了吧,讓我跟老師結婚算了!我這樣一說,母
親的怒火,更加不可遏止了。
母親採取了最激烈的手段,她一狀告到警察局,說老師「引誘未成年少女」。但是,我
和老師之間,一直維持「發乎情,止乎禮」的態度,這件「控告」本身不太成立。儘管如
此,我卻被這舉動,深深傷害了。接著,母親又一狀告到《教育部》,說老師「為人師
表」,竟「誘拐學生」,師道尊嚴何在?《教育部》接受了這件案子,老師被解聘了。八年
以來,他是最受學生愛戴及歡迎的老師,如今,身敗名裂。而且,竟連容身之地都沒有!我
直到現在,對母親當時的種種手段,仍然覺得膽戰心驚,對母親的種種措施,仍然傷痛不
已。我曾經聽說過,母貓為了愛護它的小貓,當它發現危險靠近時,會把小貓咬碎了吞進肚
子裡去。當年的我,就有這種感覺。我絕不懷疑母親對我的愛,卻感到自己被撕成了一片一
片,粉身碎骨了。
有時我會想,冥冥中一定有個大力量操縱著人類的命運。一切離合悲歡,大概皆有定
數。世間的事就有那麼巧,我十九歲時和我的國文老師相戀,母親十九歲時也和她的國文老
師相戀。兩代的遭遇,像歷史的重演。所不同的,只是我的老師不該已結過婚,更不該比我
大二十五年!其實,這些也都不是問題。問題在我的父母,竟不能像我的外祖父母那般灑
脫。母親此時最恨我提到她的往事,她連我的名字「兩吉」的由來都不願面對。她用一種作
戰的精神來對抗我的老師,我害怕了。我是個會為愛情去拚命的女孩,但,我能拚我的命,
卻那麼害怕,會拚掉老師的命!
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生命裡充滿了狂風暴雨,痛苦掙扎。當母親奔波於各個不
同的機構,一狀又一狀的告向社會當局。我的心已碎,完全不知道該如何去應付眼前的局
面。那時,台灣的法律規定,二十歲才算成年,二十歲以前都沒有自主權。母親抓住這條法
律,告訴我,如果真愛他,等到二十歲以後。到了二十歲就不再管我,否則,她要利用監護
權,讓老師付出代價!老師已經付出代價了。工作沒了,薪水沒了,宿舍沒了,朋友沒了,
學生也沒了!短短幾個月內,他什麼都沒了,四面八方,還湧來無數的責備,無數的輕蔑,
無數的詆毀。他在這些壓力下掙扎,已經掙扎得遍體鱗傷。
我開始怕我的父母,我不知道他們還會做出些什麼事。我哭著哀求他們,跪著哀求他
們,匍匐於地上哀求他們……請給我們一條生路!父親心軟了,母親就是不為所動。她義正
辭嚴的問我:「真心的相愛,還怕一年的等待嗎?」
我怕!我真的怕呀!我親眼看到,幾個月之內,老師生存的世界已被完全打碎。一年,
一年能發生多少事呢?
可是,我無力扭轉我的命運。老師終於在台北待不下去,他只有去南部,找一個地方隱
居起來。去「舔平他渾身的傷口。」(這句話是他說的,後來,在我很多小說中都有這句
話。他說:「你看過受傷的動物嗎?每個受傷的動物,都會找一個隱蔽的角落,去舔平它渾
身的傷口。」)老師必須要走,我們必須離別。老師對我沉痛的說:
「請你為我勇敢的活下去,現在,你是我生命中,惟一僅有的!一年很快,一年以後,
到你過二十歲生日那天,我會整天守在嘉義火車站,等你!如果你不來,我第二天再等你!
我會等你一個星期!請你,一定要好好活過這一年,一定要來和我相會!讓我用以後的歲
月,慢慢補償你這一年的煎熬,請你,一定要來和我相聚!」
可憐的老師,可憐的我!
雖然對未來毫無把握,我卻答應了他,一年後去嘉義和他相聚。到離別那天,我太傷心
了!心中隱隱明白,這樣一別,可能終身難聚!我不敢看他的眼睛,不敢看他的臉,我請求
他面對櫥窗,背對著我。然後,我哭著跑走了。從小到大,我的境遇坎坷,我曾經有好多
次,覺得自己的「心」,真的會「碎」。那天,我已不止是心碎,我奔回家裡,覺得整個人
都被掏空了。我幾乎不相信,我還能挨過明天,明天的明天,以及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幾年以後(一九六三年),我把這段初戀,寫成了小說,那也就是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
《窗外》。書中從第一章到第十四章,都很真實。我的家庭背景,也很真實,只是把兩個弟
弟,合併成了一個人,以免人物太複雜。十四章以後的情節,和我的真實人生,就大有出入
了。所以,看過《窗外》一書的人,一定能瞭解我這段初戀的經過,和它帶給我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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